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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金马奖“凉凉”之后,跟金马奖撞期的金鸡百花电影节变得备受瞩目,似乎崛起在望,同样备受关注的,还有金鸡百花节的举办地——厦门。
更重要的是,未来五届(10年)的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(金鸡奖年份)也已经落户厦门,这是金鸡百花电影节***长期落户一个城市,这也为厦门的影视产业带来以前没有的发展机遇。
为了更好的发展影视产业,扶持本地影视企业做大做强,在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即将到来之际,厦门市政策《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》。
我们发现,厦门新发布的“影视政策”,优惠和扶持力度超过了大多数城市。
现将优惠、补贴和相关扶持政策整理如下:
1、返税力度大,地方留成的百分之100
影视企业落户厦门,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,给予前2年100、后3年80%的奖励;
2、卖出剧本,奖励剧本金额的10%-15%
本市剧本创作基地的原创电影剧本被购买,并通过立项、备案审批的,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(不含税)的10%给予奖励,反映厦门的影视剧本,按剧本合同交易金额的15%给予奖励;
3、剧本在福建备案,奖励5-10万,拿到龙标或发行许可证,再奖励20万
本市企业购买剧本并经福建广电部门备案审批通过,网大剧本给予5万元奖励,电视剧剧本奖励8万,电影剧本奖励10万,取得龙标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剧本,再给予一次性20万奖励;
4、在本市电影院举办院线电影首映礼的,按实际发生成本的50%给予奖励,单场不超过20万。
5、动画电影公映票房达1-3亿,分别奖励100-300万元。
动画作品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,按每分钟1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,在省级频道播出,按每分钟750元的标准给与奖励。动画作品在视频网站首播,按照播出合同金额的3%给予奖励,不超过50万元。
6、本市影视企业参加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、北京***电影节、上海***电影节等影视展会,给予展位费80%补贴,每场不超过80万;参加境外影视展会,给予展位费百分之100补贴,每场不超过100万。
7、本市举办大型影展、影视论坛等活动,给予场地租金、布展费、宣传费等60%不足,每场不超过100万元;由***和***有关部委或全国性行业协会指导,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,给予80%补助,每场不超过200万。
8、本市影视企业从银行贷款,给予申报企业60%的贷款贴息支持,年度不超过100万。
9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影视拍摄基地,对影视派和基地按照拍摄服务收入的5%进行补贴,同一基地每年不超过200万,期限不超过3年。
10、本市影视企业在厦门拍摄,购买我市影视拍摄基地***服务、租赁其摄影棚、道具置景等设施设备,给予30%补助,每个剧组不超过200万;外地企业来厦门拍摄,给予10%补助,每个剧组不超过80万。